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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 潘一丁 帅哥哟,离线,有人找我吗?
      
     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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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发贴心情 潘一丁:“制度改革”也是一种忽悠

    (老文评新闻之138)

    今日的社会,法治不彰、贪污之风盛行、乱象丛生,已经影响到社会的稳定和正常生活。于是“制度(或体制)改革”又再次被拿到桌面上来热议。可惜根据中国的历史经验,历朝历代进行过的形形色色改革不可谓不多,改革者各个都有“说得头头是道”的理由。但是真正成功者几乎没有。所以那些政权也无一不在失败中,走上“改朝换代”的下场。

    所以今天民主的“大众皇帝”或他们的代表者,在感觉到前面的路已经有点走不下去的时侯,是否应该在总结前人的经验教训基础上,先考虑一下能不能“另辟蹊径”、开出一片柳暗花明的“又一村”来(其实是完全可能的)?而不是马上去想“要不要换一棵(改革)树上吊?”的问题。因为历史的事实足以证明,一切所谓的“改革”,都只不过是一种“头痛医头脚痛医脚”的庸医般“忽悠”行为,是绝对治不了已经积重难返的社会痼疾的。坚持这样做的结果只有一个事与愿违。因为中国人和他们的领袖,已经犯过不止一次这种“同样的错误”了!

    请看十年前发表的老文章:从太监问题看“制度决定论”的错误

    自从十九世纪以来,由于西方资本主义国家的工业革命取得胜利,大大提高了生产效率,必须开辟国际市场来销售产品和提供原料,所以寻求殖民地和半殖民地,就成为它们的当务之急。这时,大而封闭、又有一定经济能力的中国,就象强盗眼中的“土老财”—既无知又有钱还胆小怕事,自然成了“不抢白不抢”的目标,屡屡遭劫,从此一蹶不振。终于引起一部分比较有点见识的官僚和读书人的思考,找到了受欺负的表面原因,认为是没有先进的工业、不能建立强大的国防的结果,于是有了那次著名的“洋务运动”。可惜那第一次的“接轨”,除了造就了极少数民族资本家和一批帮洋人一起 “赚”中国人钱的大小买办外,并没有救大多数民众出苦海。于是进一步以为是国家体制的问题,发动辛亥革命推翻满清王朝建立了民国,有了至今还被部分人推崇的三民主义。後来又因为发现“民国” 的官员也会无能甚至“卖国”。这时,那些以外国人的主意用中国人自己钱(如庚子赔款)办起来的学校,开始起到西方希望起到的作用了。因为以那相对有限的时间和课程安排,学生除了自然科学知识外,对社会只能知其然而不知其所以然地,得出“西方社会制度优于中国”的感性认识。正是通过他们和一些对西方一知半解的读书人,制造出闻名的“五四运动”,成功地给中国人换了一块名为 “科学、民主”的“神主牌”,供奉至今、成为夺政权者必争的“社器”,却从来没有人认真去探讨过两者的真谛。以至于今天人们只能用咒骂的词汇来批评毛泽东,却根本不能以令人信服的理由,去驳斥他的“新民主主义”理论、让这种理论就象说“天园地方”一样地再也无人相信,却反而要提心吊胆地提防他的追随者日益壮大、有卷土重来的可能。更不要说那里存在的,跟科学绝对背道而驰的愚昧之普遍,足以让科学“自惭形秽”了!

    事实上,辛亥革命、五四运动和新民主主义革命,在中国之所以能够在当时取得成功,那是有其必然道理的。因为它们都提出了中国前所未见、新颖而有一定说服力的理论,描绘出一幅历史没有经历过的美景,起到宗教描绘的“天堂”对信徒那样的吸引作用(甚至效果还要好一点,因为不用等到死後),让处于痛苦灾难、正在找出路的中国人,看到一点希望,起码有“死马当活马医”的欲望,具备了可靠而普遍的民意基础,才会涌现出过大量自觉的革命“殉道者”,以自己的鲜血乃至生命促成了胜利。尤其是49年毛泽东领导的那场革命的胜利,竟然能够吸引到一大批象钱学森、华罗庚那样在西方也算一流的科学家,自愿放弃优越的生活、工作和科学实验条件,毅然回去为母国效力,整体创造出一段历史的辉煌,对比于今天的大学生把“出国”当成第一目标,再要用高薪和优惠待遇把他们 “拍卖”回来的做法,实在是有其深刻而有迹可寻的内在精神因素的。

    但是,今天那里要走的道路却完全不具备这样的条件。不仅理论上没有任何经得起推敲的创造、发现,可以象当时的三民主义、新民主主义那样,理直气壮、大张旗鼓地宣传,以争取和鼓舞民心,反而要提出“不争论”,实在是经不起争论罢了。结果完全丧失了过去多次赖以成功的、最重要的精神力量的利用,政府和民众的关系变成“一手交钱(现实的好处),一手交货(对政府的支持)”的“买卖”,社会充满信用危机。今天那个国家在国内外遭受到的困境也是必然的,不仅现在有,而且会越来越大。 其实,预测、判断那个国家在实行当前政策的结果趋势是不太困难的。因为今天那里的一切所作所为,都可以从一百多年前的历史中找出对应的现象来,甚至连诸如“落後挨打论”“改革开放万能论”和“制度决定论”之类的认识或口号都如出一辙,其误导的作用是很明显的。笔者已经在早前的多篇文字中,对前两种观点作过分析和质疑,至今未见象样的反驳,现在再就“制度决定论”的实际效果,提出一点看法。

    前不久在报纸上看到一篇谈论历史上太监之祸的文章。提到秦、汉、唐等负有盛名的大帝国,最後却都毁於太监之手。到了明朝,开国皇帝朱元璋,接受了前朝的教训,为了避免这种情况的再度发生,不仅亲自作出“太监六不准”的具体有可操作性的规定,还特别铸造了一个书有“内臣(太监)不得干预政事,预者斩”的铁卷立在宫门口,就理论而言,是完善和无懈可击的了,结果在他在位期间,也的确卓有成效,足以证明是一个有效的具体制度。可是他一死,虽然制度未废,铁卷仍在,实际却立刻名存实亡,最後反而成了受太监之害更甚、较之于秦汉唐等朝代有过之而无不及的王朝!

    笔者以为,在王朝时代属于“人治”,皇帝掌握全面、无上的权力。所以就朱元璋而言,有没有制度都是可以达到他希望的效果的。而他之所以要立下书面规定,就是想要建立一个可以一直沿袭下去的、有法可循的制度,这和今天所谓的法制观念并无区别,只是“法源”不同而已。所以後人本应该从他的失败中,总结出一点经验教训,那就是死的制度要靠活的人去执行,所以真正的关键不在于制度本身,而在于监督执行制度的人。封建王朝时代取决于皇帝和他任用的大臣的水平和能力,“民主”时代当然就取决于广大民众的平均素质了。而这样的观点更可以从台湾的民主实践中得到验证。笔者无意全面否定那里实行的“民主”制度,但要强调指出,起码这种制度,对克服大陆目前最令人垢病的那些诸如贪污腐败、无能之类的弊病是无效的,两地现在的不同,完全可以用“公娼”和“暗娼”的区别来形容(做一样的事,只是可以公开和不可以公开罢了)。所以正如无论建立或取消“公娼”,都不能有效防止卖淫和嫖娼行为一样,也不能指望什麽制度(体制)改革,来解决或克服中国那些根本不是共产党或社会主义制造出来的弊病“国粹”。 因此可以断言,只要大多数中国人还没有意识到,当务之急是在精神认识上改造自己,而且开始付诸行动。否则任何尝试都是徒劳无功的,大多数人除了苟延残喘外,只能盼望再出一个“毛泽东”,来从肉体上“革”自己和别人的命!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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